(一)初试科目 请查阅《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六、入学 被录取的硕士生应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初试地点、时间。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初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2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七、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制为二年至三年。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八、学位 完成我校硕士生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通讯地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37 电话:0086-021-64252453 传真:0086-021-64251644
二、招生类别及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学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