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在艺术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2.若教育部和生源省份2015年相应政策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属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其他 本次艺术团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2)高中以来获省市以上各种奖励证书、等级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
其他若教育部和生源省份2015年相应政策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属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其他若教育部和生源省份2015年相应政策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属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的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舞蹈、声乐及民乐特长的普通高中毕业学生(中专、职校、技校学生不招)。艺术特长项目要求:舞蹈:经过较正规的训练,有一定的舞蹈基础及表演能力,招收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声乐:具有较好的音质、音准和能与别人融合的音色,能识谱(好五线谱),有参加合唱队经历或具有独唱表演能力。招收美声、民族唱法。民乐:熟练掌握一门民族
录取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艺术特长生录取人数不超过34人。经我校艺术特长测试认定为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学校在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
联系方式及其他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cn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2、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咨询电话:021-、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3、监督电话:021-;监督邮箱:jwjc@admin..cn。
其他1、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2、声乐类、舞蹈类测试可用伴奏时,提供多媒体播放器,可使用MP3或WMA格式的伴奏光盘或U盘,请准备两种以上的储存介质以备用。
其他1、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2、声乐类、舞蹈类测试可用伴奏时,提供多媒体播放器,可使用MP3或WMA格式的伴奏光盘或U盘,请准备两种以上的储存介质以备用。
其他1.我校在艺术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2.若教育部和生源省份2015年相应政策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属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