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四、资格审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二)资格审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8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本省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我校将于2013年1月13日前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确定复试名单。
四、资格审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1年12月21日至31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一)资格审查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资格审查具体方式和流程如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我校根据特岗教师报考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式:2015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2、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6月23日-7月11日(2)现场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5日3、报名程序: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时间:初试分数公布并确定分数线后,对于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基本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2、考生须将登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核要求及时间待分数公布后另行通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必须确认本人所填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若由于资格
5.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已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准予考试。
四、资格审查根据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会确定各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告),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报考办法》),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审查表的"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不需办理)。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GCT)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根据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要求如下: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会确定各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告),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报考办法》),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审查表的"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不需办理)。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GCT)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