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具体通知以报考点通告为准。报考的具体要求可直接向报名点垂询。说明:考生只能填报云南师范大学的一个专业。
8.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具体通知以报考点通告为准。报考的具体要求可直接向报名点垂询。说明:考生只能填报云南师范大学的一个专业。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报考地点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086-10)68945819,图文传真:(0086-10)6894511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086-20)38627813,图文传真:(0086-20)38627826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05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
二、报考类别(一)硕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二)博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一、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费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收取。
(三)报考费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三)报考费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二)报考费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