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学习年限、学费及开学时间地点(一)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二)学费全部学费为3万元(不含书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分两次交纳,每次1.5万元。(三)开学时间、地点2016年暑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到地点一般为我校中山北路校区。新生报到等教学安排,参见我校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pde..cn。

十一、联系方式部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4344721网址:http://www.yjszs..cn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办公楼313室邮编:20024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新通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5年6月10日

(一)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电话:021-32527423网址:http://www.mpa..cn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邮编:200062

二、招生领域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设特殊教育学、言语听觉康复科学方向)共11个领域。特殊教育领域设研究方向,其他领域均不设研究方向。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招收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专任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我校实行在招生院系内按领域统一招生,招生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限额”栏内数字为拟录取数(供参考),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再综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考后生源情况等,对后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一)华东师范大学MSW教育中心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21-53435171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法商楼527室邮编:200241

七、录取工作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各领域的录取名额,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等具体情况确定。复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终止学业。我校历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与调剂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栏目中查询。

八、录取工作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终止学业。我校历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与调剂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jszs..cn)中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通知与公告”栏目中查询。

七、录取工作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等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在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复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终止学业。我校历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与调剂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http://www.yjszs.ec

八、录取工作我校自主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考试),择优录取。复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和计算机计算领域,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终止学业。我校历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与调剂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

七、录取工作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各领域的录取名额,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等具体情况确定。复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终止学业。我校历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与调剂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http://www.yjszs..cn)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