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③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1.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2.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①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②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③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④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

2.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①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②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③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④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电话:(00

①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十、学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学校代码:10276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42网址:.电话(传真):021-62071885email:y_zsb@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14年11月17日附件:1.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2.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四、奖学金学生可以申请教育部设立的有关奖学金。详见教育部网站(http://.cn)相关信息。

三、收费标准自费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0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000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2500元;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0000元;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0元;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500元。住宿费同内地学生。

一、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招生类别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二、学习年限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其中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金融、社会工作、翻译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二年。

九、录取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于2015年6月中旬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2015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