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在考查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考核。
六、推免生接收我校为促进人才交流,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一)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6.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接收推免生的具体程序1.2014年9月20日后,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生登陆“推免系统
(一)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6.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信息”、“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
第五章接收专业与学制与修学年限第十一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制,除法律(非法学)为三年外,其它专业的学制均为2.5年。各专业长修学年限均为四年,休学时间计入修学年限。第十二条报考哈尔滨理工大学的考生,均须在9月28日至10月20日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n)“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
第九条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2.取得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免资格的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入学的四年制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或2014年入学的五年制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成绩全部合格;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6.具有健康的心理和身体素质,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7.所申请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
2.在研究生部主页招生公告栏目里下载打印“接收推免生申请表”,并按要求完整填报。
接收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考查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考核。
接收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考查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