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普高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预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志愿,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进行调剂,若未填报志愿服从,在征求考生意见的基础上录取到缺额专业或不予录取。普高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其次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
中职毕业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再录取其他考生。免试考生按照资格审查合格先后顺序录取。
3、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录取时间安排
1、2015年4月9-11日公示免试学生信息;
2、2015年4月15日对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预录取,16-18日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3、2015年4月27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逾期未上网确认的,按招生院校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备案。只被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应历届高中毕业考生(含高中阶段学历的退役士兵、农民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考核采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成绩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中职毕业考生采用文化基础和职业
奖助措施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1.学生按文件规定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2.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3.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报名(一)报名条件:1、具有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或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包括取得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号的退役士兵、农民工、企事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二)报名时间及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
(一)2015年3月5日―4月12日网上报名或3月5日-4月13日11:00前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招生计划及专业(一)招生对象:取得安徽省2015年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退役士兵、农民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二)招生专业与计划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一)录取规则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普高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预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志愿,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进行调剂,若未填报志愿服从,在征求考生意见的基
(二)录取时间安排1、2015年4月9-11日公示免试学生信息;2、2015年4月15日对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预录取,16-18日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3、2015年4月27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逾期未上网确认的,按招生院校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备案。只被一所院
录取(一)录取规则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普高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预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志愿,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进行调剂,若未填报志愿服从,在征求考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