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月17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公示,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三)2013年4月2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综合测试考生名单。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六)4月14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页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2.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