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2、参加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参加市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符合免试入学者,经面试通过后,直接录取,占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

免试入学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一)免试对象1.国家二级运动员。2.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3.参加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4.参加市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符合免试入学者,经面试通过后,直接录取,占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二)加分对象1.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得者,加20分;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获得者,加10分。2.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

4.符合“免试入学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

(二)加分对象1、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根据获奖情况相应加20、15、10分。2、市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奖证书者,加5分.3、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加5分。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

招生对象1、安徽省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2、安徽省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1.中等职业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2.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

(二)加分对象1.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得者,加20分;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获得者,加10分。2.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根据获奖情况相应加20、15、10分。3.具有艺术类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市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奖证书者,加5分。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

3、符合“中职类免试入学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

中职类免试入学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一)免试对象1、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2、参加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3、参加市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符合免试入学者,经面试通过后,直接录取,占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二)加分对象1、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根据获奖情况相应加20、15、10分。2、市技能大赛三等奖获

(一)免试对象1.国家二级运动员。2.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3.参加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4.参加市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符合免试入学者,经面试通过后,直接录取,占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

(一)免试对象1、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2、参加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3、参加市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符合免试入学者,经面试通过后,直接录取,占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