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复试人选确定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

2、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二区分数线。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我校2015年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提交相关材料。

1、复试名单(1)第一志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本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保证通知到符合复试条件的每位考生(网上公布名单和电话通知)。(2)调剂考生:对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执行,且需符合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

3、各学院需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学院需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一)复试人选确定参加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原则上均可参加复试。复试人选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2、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二区分数线。

2、复试名单的确定(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专业的招生计划(减去推免生人数)确定本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保证通知到符合本专业复试条件的每位考生(网上公布名单和电话通知)。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多于录取人数的专业,请各学院做好富余生源的调剂工作(校内或校外调剂)。(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见附件)执行,且需符合我校2018年的调剂

1、复试名单的确定(1)第一志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专业的招生计划(减去推免生人数)确定本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保证通知到符合复试条件的每位考生(网上公布名单和电话通知)。(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见附件)执行,且需符合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