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
2.考生身份证。
3.如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条件的(详见第九、十条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申请书。
4.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5.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其家长代为确认。除按上述(1)-(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6.若有学校统一组织本校考生报名,可在获得考生授权的情况下,由学校委派专人来学院代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除按上述(1)~(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经办教师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7.若有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且报考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的,可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由学校与我院招生就业处预先联系(电话:0391-8767021、8767022),我院可派专人到上述高中或中职学校为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取消和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 按照《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第1至5项高考加分项目,已经获得的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使用。 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

照顾政策加分“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一)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招生就业处填写“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二)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

七、“加分照顾政策”和“职业技能测试免试”如何办理?凡符合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招生就业处填写“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照顾政策加分和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申请表”,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相应分数赋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一)照顾政策的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及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烈士子女,20分。所需上交审核材料:《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所需上交审核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及退

(二)加分方法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知识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知识成绩为120分,职业技能成绩为12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知识成绩×40%+职业技能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20×40%+120×60%+10=130(分)。

考试需携带的证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免试证书原件(技能等级证书、县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证书)于4月7日-8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免试证明,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请自行携带考试用品(水笔或中性笔、2B铅笔、小刀、作图工具等)。

(二)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专业技能加分1.“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2.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

照顾政策加分1.“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2.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考试时需携带材料及证件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材料及证件1.考生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2.考生身份证。3.如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条件的(详见第十条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申请书。4.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5.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其家长代为确认。除按上述(1)-(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