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游泳中心,邮编:510631
电话:020—85211098(招生办),020—85215075(体育科学学院报名点)
传真:020—85213484(招生办)
咨询电话:体育科学学院电话:020—85215075
温馨提示:
如教育部或广东省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或体育特长生的2015年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新公布政策为准。
参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2015年1月9日
考试地点、时间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术科考试时间:2015年1月28日文化考试时间:2015年1月29日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上午:8:30—11:00语文下午:13:00—15:00英语下午:15:30—17:30数学温馨提示:请初审合格的考生本人带齐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件于2015年1月2
2.各项目入围名额确定办法:①田径项目考生在《田径项目测试评分标准表》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项考试的成绩对应的分值为考生术科成绩。田径项目考生按术科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2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术科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如果入围的考生人数少于2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②游泳项目考生在《游泳项目测试评分标准表》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项考试的成绩对应的分值为考生术科成绩。游泳
7.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广东省的考生)。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5年1月25日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布。凡未在网上报名及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考试。
管理条例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条件1.必须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以2015年9月1日计算)方可报名。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者。(报名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http://jsdj./)“运动员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数据为准)3.参加高水平运动员考试的考生应参加
录取原则1.文化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术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具有入围资格,具有入围资格的考生依据各项目排名顺序拟录。2.各项目入围名额确定办法:①田径项目考生在《田径项目测试评分标准表》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项考试的成绩对应的分值为考生术科成绩。田径项目考生按术科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2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术科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就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就读以下各专业,如有某科特长,可向学校申请读相关专业)1.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师范类)2.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行政管理专业)3.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包含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专业)
费用1.交通、食宿费用自理。2.报名测试费每人共320元。
招生计划招生总人数是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人数的20%(约10人),各专项的具体招生计划如下:项目计划数田径2游泳2乒乓球2羽毛球2武术2合计10
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游泳中心,邮编:510631电话:020—(招生办),020—(体育科学学院报名点)传真:020—(招生办)咨询电话:体育科学学院电话:020—温馨提示:如教育部或广东省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或体育特长生的2015年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新公布政策为准。参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