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歌词,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注: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注:要求考生五官端正。

②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

⑵乐器演奏:背谱演奏,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正确把握音准、节奏,体现作品的音乐性。注:考生五官端正,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注:考生五官端正,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注:考生五官端正,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注:考生五官端正,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5、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给分。

3、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给分。

4、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给分。

2、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85%左右给分。

1、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