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声乐方向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演唱作品;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本乐理知识和视唱技能。考试内容:2首作品,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1)音准、节奏正确,弹奏与演唱协调一致,弹唱完整、连贯,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9--10分)

⑵乐器演奏:背谱演奏,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正确把握音准、节奏,体现作品的音乐性。注:考生五官端正,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注:考生五官端正,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注:考生五官端正,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注:考生五官端正,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5、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给分。

1、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给分。

2、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85%左右给分。

3、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给分。

4、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