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习年限、学费及培养方式学习年限3年,学费共计15000元/人。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学位论文结合工作实际不完成。修完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学位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
2.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即全国联考,由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时间及科目:10月25日8:30-11:30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14:30-17:00英语(或英语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2)复试,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含面试),由我校组织。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届时考生登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到研究生院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四、报名、考试及录取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学位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
3.录取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察,择优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必要时将要求考生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具体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请于10月初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六、招生领域、复试专业课名称及参考书目学院名称及电话领域名称复试专业课参考书目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0373-3326148学科教学(数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新编数学教学论》,涂荣豹等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版。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0373-3326798学科教学(物理)大学物理学《大学物理学》(第三版B版,力学、电磁学),张三慧编,清华大学出版社。化学化工学院0373-3325881学科教学(化学)无机化学《无机化学》(上下册,第四版),北京师大、华中师大、南京师大合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生命科学学院0373-3326427学科教学(生物)普通生物学《
二、招生领域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体育、思政、语文、历史、美术、音乐)、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等15个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一、招生对象1.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2.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一、招生对象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