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13:00-17:00

第十六条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根据招生计划,划定统一录取分数线。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则预录取。录取时尊重考生专业志愿。

6、下发录取通知书。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学院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按报名人数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二)总分测算:1、A类考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试得分*40%+职业适应性测试得分*60%+特长加分。2、B类考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试得分*40%+职业技能测试得分*60%+特长加分。

(1)根据我校2019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测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低于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60%,不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作的考生不予录取。

2、B类考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试得分*40%+职业技能测试得分*60%+特长加分。

1、A类考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试得分*40%+职业适应性测试得分*60%+特长加分。

(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