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且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招生对象及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 报名: 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学生(符合录取相 关条件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2016年9月才可入学就读)。 3.户籍在我省,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4.在

(五)招生学校报名工作程序 1.3月23日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 2.4月7日前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准备工作; 3.4月8日至9日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人的姓名; 4.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

推荐入学对于获得全国和省级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和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中职学校推荐、招生学校审查资格、省教育厅审查获奖材料、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推荐入学。各中职学校要对考生的德体和职业素养基本知识进行认真把关,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考生到高职院校的相关专业深造。

2020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且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9.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