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淮阴工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二)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1、省内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达到我校低投档线。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2、河北、山西、福建省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
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将在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4、学校对考生外语语
收费标准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请参见招生计划一览表。学校招生计划、各专业介绍、奖贷勤助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的相关说明或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一)普通本科录取办法:1、普通类本科二批考生进档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即一门选测科目达到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低投档线。2、省内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5、学校各专业对考生所选测的科目有具体要求(详见招生计划一览表)。
证书发放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淮阴工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发放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淮阴工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发放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淮阴工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发放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淮阴工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发放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淮阴工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