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2014年11月10日-14日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4)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初试考试科目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二)与淮阴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录取。有联合培养招生指标的学科方向,其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可申请联合培养招生指标。当申请数大于或者等于指标数时,按照总成绩排序录取。当申请数小于指标数时,不足部分由排名靠后的拟录取考生补足。若排名靠后的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须提供考生的自愿放弃申请),则按照总成绩的排序顺序递补。

2023年淮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复试(1)实行差额复试,各招生学院(部)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差额比例和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复试细则将在各招生学院(部)网站公布。(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3)跨学科考生的复试办法以各招生学院(部)要求为准。是否属于跨学科考生由各招生学院(部)进行认定。(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

(3)跨学科考生的复试办法以各招生学院(部)要求为准。是否属于跨学科考生由各招生学院(部)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