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49,在陕招生代码:814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628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67人,设有11个教学教辅机构,有综合实训中心8个,实验实训室219个,校外实训基地19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2个,三级乙等和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各1所、汽车驾驶培训学校1所。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培训基地1个。开设有医学类、经济管理类、农林类、教育类、机电类、土建类6个专业群35个大专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6个,院级重点、特色专业7个。学院现有在校学生8394人。
第五条
办学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316国道西侧81号
邮政编码:723002
学院网址:http://www.***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
招生咨询电话:0916-2890000 2617000 2617333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经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和专业以陕西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没有参加高考或单招考试报名是否能参加高职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答:不能。但部分考生由于不了解我省实施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而未参加去年12月份进行的高考报名,省招办将于3月6日前为这一部分考生专门开辟通道,重新开启高考报名系统,给这部分考生一次补报名的机会。请考生留意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我院招生信息网上的通知,不要再次错过机会。

什么是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答:《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全部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招生计划要占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以后逐年增加,2017年成为主渠道。2015年,陕西省教育厅决定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全部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分4种形式进行。分别是:(1)单独考试招生;(2)综合评价招生;(3)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至3月27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我院招生办公室填报专业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评价内容是什么?答:考生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招生办向我院提供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院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考生“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依据为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结果。文化基础测试采用笔试(语数外合卷

4、招生就业处负责,对申请考生分普招和单招两类按照量化考核、综合评价排序。具体量化计算方法如下:(1)普通高考类:总成绩=高考成绩1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2)单招高考类:总成绩=单招成绩10%+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分数,按10%计入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每科等级A为100分、B为80分、C为60分、D为40分、合

招生计划及专业:1、拟招生计划:1200名。2、拟招生专业: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室内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监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食品检测及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物流管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初等教育、语文教育、学前教育。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国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选拔新模式,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院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院概况学院名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49陕西省招生代码:8141学院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316国道西侧81号办学

总则1、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是高职院校招生模式重大改革,我院作为省上确定的首批试点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积极探索适合职业院校选拔人才的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和方法。2、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014年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招生专业为园林技术、畜牧兽医、茶叶生产加工技术、食品检测及管理。招生计划共20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普招类和单招类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分配和调整。3、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国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