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1、点击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
①考生须在4月6—10日登陆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查看考场安排时间表。
第十四条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同时接受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条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742.校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邮政编码:0480263.办学地点:晋城市4.学校网址:http://www.5.办学类型:公办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十一条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自主招生学生待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十八条自主招生学生待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