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分期集中上课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2.学习年限:3年-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课程考试合格,进入论文研究阶段,论文答辩通过者由吉林建筑大学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3.学校将为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校和工程硕士培养基地分别配备指导教师,采取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照片11后绩单和学位证上使用,照片11后绩单和学位证上使用,
二、招收工程硕士领域和招生计划1、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代码085213)面向对象及研究方向:土木工程、道路铁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暖通空调、材料工程、工程管理、电气工程以及建筑学、城市规划、设计艺术学等相关专业人员。2、招生名额执行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
2、认证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交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6年1月30日。我校今年不接收调剂考生。联系电话:机械工程、工业工程0431-85716919、赵老师电气工程、控制工程0431-85716448、张老师物流工程、项目管理0431-85118229、杜老师计算机技术0431—85716633、陈老师化学工程0431—85716463、王老师研究生院0431—85716055、王老师我校今年不接收调剂考生。联系电话:机械工程、工业工程0431-85716919、赵老师电气工程、控制工程0431-85716448、张老师物流工程、项目管理04
2、认证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交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6年1月30日。我校今年不接收调剂考生。联系电话:机械工程、工业工程0431-85716919、赵老师电气工程、控制工程0431-85716448、张老师物流工程、项目管理0431-85118229、杜老师计算机技术0431—85716633、陈老师化学工程0431—85716463、王老师研究生院0431—85716055、王老师我校今年不接收调剂考生。联系电话:机械工程、工业工程0431-85716919、赵老师电气工程、控制工程0431-85716448、张老师物流工程、项目管理04
(二)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研招办。
三、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申请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复试考试报名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对考生是否符合工程硕士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校组织,在录取前进行。考生将现场摄像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和与其填写内容一致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对考生是否符合工程硕士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校组织,在录取前进行。考生将现场摄像时打印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考生携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和与其填写内容一致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