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2000字左右);

(七)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1-2名同行一流专家(原则上应与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第五条所列的导师水平相当)的亲笔推荐信。3、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

6.其它报考录取事宜及招生目录详见江西师范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doc附件:1.附件1: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江西师范大学研招办2014年11月26日

5.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吉林师范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2.《吉林师范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

1.《吉林师范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2.《吉林师范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

2.《吉林师范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