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身体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烈士子女,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以上文化联测免考及政策性加分考生资格,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经学校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以上内容与省考试院公布不一致的,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体检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标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体检要求考生身体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体检要求考生身体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要求考生身体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