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试点专业的要求;(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1)制定方案根据苏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实施方案;

1.专业要求见附件2(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分校分专业推荐名额表);

2.选拔计划及选拔方法全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安排794人,安排给我院推荐名额24人(省教育厅按照接收专业计划的1:1.5比例下达推荐名额);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是在高职院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选拔对象及选拔方法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2015届毕业生)。2.选拔计划及选拔方法全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安排794人,安排给我院推荐名额24人(省教育厅按照接收专业计划的1:1.5比例下达推荐名额);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是在高职院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

2.工作职责(1)制定方案根据苏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实施方案;(2)监督管理按照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3.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五天,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上网公示;

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2015届毕业生)。

推荐程序1.请2015届相关专业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2.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辅导员)推荐,各院(系)初审后上报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由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审定推荐名单;3.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五天,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上网公示;4.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和接受院校。

2.学生综合素质要求(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试点专业的要求;(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6)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

2.学生综合素质要求(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试点专业的要求;(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