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预科阶段考核合格后,学校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专业安排实施方案》安排专业。

普通高考:(一)提档原则执行生源省(区、市)的提档政策,认可生源省(区、市)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二)专业录取原则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基本录取原则,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对不能满足的再安排专业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直到调剂志愿为止;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三)分数排队的依据1、文理类:以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加分和优惠分数

(三)分数排队的依据1、文理类:以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加分和优惠分数不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2、体育类: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以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3、艺术类:(1)本科层次: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省(区、市),以艺术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返回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的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校校区地址分布:枫林校区地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红角洲校区地址: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

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预科阶段考核合格后,学校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专业安排实施方案》安排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预科阶段考核合格后,学校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专业安排实施方案》安排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预科阶段考核合格后,学校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专业安排实施方案》安排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