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2.各招生单位成立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院长(所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面试工作、预录取工作,确定面试考核专家组名单,并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其他复试工作的组织安排。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2.各招生单位成立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院长(所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面试工作、预录取工作,确定面试考核专家组名单,并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其他复试工作的组织安排。

一、复试组织管理:1.成立复试领导小组。2.成立复试专家组学院成立包含按照学科特点设立复试小组:复试1组(中医临床基础);复试2组(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对相关专业考生进行统一复试。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专家组成,各组设有组长1人,秘书1人。3.复试全程录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的工作原则。

二、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2、研究生院招生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全校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统筹组织和管理监督。3、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4、各学科组成立以组长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组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副组长由副组长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员由组长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和该学科组所含专业学科带头人组成。各学科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科组

二、复试组织2017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一级学科为单元组织,共分为中医学(100500)、中西医结合(100600)、中药学(100800)三个学科复试组,请考生按所报一级学科参加复试。

一、组织管理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招生院(所)成立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一、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1、复试工作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的联合指导下,由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博士教育办公室与内蒙古医科大学民族医学(蒙医)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办公室联合组织实施,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协助指导。2、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民族医学(蒙医)专业特点,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正高级职称的本学科专家和2名秘书组成,复试专家中5人均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复试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复试提出录取意见,秘书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复试小组名单见附件1)。复试要求有程序、有现场记录、有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复

一、组织管理1.2019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具体工作由挂靠在研究生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督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督查组对考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2.各二级学院成立2019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协助研究生院做好本学院的博士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各二级学院(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由研究生院提出)的博士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工作人员名单于5月10日之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备案。

一、组织管理1.2016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具体工作由挂靠在研究生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督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督查组对考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2.各二级学院成立2016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协助研究生院做好本学院的博士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各二级学院(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由研究生院提出)的博士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工作人员名单于5月6日之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备案。

一、组织管理1.2015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具体工作由挂靠在研究生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督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督查组对考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2.各二级学院成立2015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协助研究生院做好本学院的博士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各二级学院(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由研究生院提出)的博士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工作人员名单于5月4日之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