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是对本学科的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实验考核,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培养单位自定,其分数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会计硕士专业课笔试70分,同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30分,以上合计100分,60分为及格。专业课试题由培养单位自行命制,成绩由培养单位组织集体评阅,在规定时间报研招办。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命题、评卷由研招办负责组织。
(一)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课笔试)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复试科目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方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3.专业课笔试。复试专业课笔试时间详见“复试日程安排”及准考证。请考生提前到考场熟悉考场位置,并在考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并对号入座,入座后将自己的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教师查验。考生须按照复试考试大纲要求自带考试相关用具。
2.调剂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选择的规定和说明机械工程(学术学位)、机械工程(专业学位)、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复试科目为《机械原理》、《机械制造技术基础》、《微机原理》任选其一,所选复试科目应与初试科目不同。
2.调剂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选择的规定和说明。(1)所有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2)调剂考生可以选择学科(类别)领域目录中土木工程学院范围内任一复试科目;(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或复试科目相同
2.调剂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选择的规定和说明。(1)所有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2)调剂考生可以选择学科(类别)领域目录中土木工程学院范围内任一复试科目;(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或复试科目相同
(一)专业课笔试根据2017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和考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确定专业课笔试科目,并统一进行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50分。
(1)专业课笔试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有复试笔试或复试用书的专业可组织专业课笔试。考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试题由培养单位自行命制。试卷由各培养单位组织集体评阅,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专业课笔试成绩是否计入专业考试成绩及其所占权重,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在复试办法中予以公布。无论笔试成绩是否占复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均必须达到笔试卷面满分的60%以上。未达到者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课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卷面满分的60%以上者为复试不合格。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试题由培养单位自行命制。试卷由各培养单位组织集体评阅,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专业课笔试成绩是否计入专业考试成绩及其所占权重,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在复试办法中予以公布。无论笔试成绩是否占复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均必须达到笔试卷面满分的60%以上。未达到者为复试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