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加试对同等学力人员要严格复试,并加强对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专人负责进行。
四、复试内容(一)专业课笔试根据2015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和考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确定专业课笔试科目,并统一进行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50分。(二)综合能力测评综合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满分80分。1.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5分,题型和难度参照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往年试题标准,时间30分钟;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具体实施。2.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5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值分别对应15分、10分、5分、0分;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实施,具体方案按《辽宁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口试实施方案》执行。3.专业综合测评满分50分,包
三、复试流程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凭“复试通知”并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学生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表原件等到学校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评,同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并对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有关科目;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评(专业技能、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内容)。具体流程如下:资格审核→专业综合测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测试→体格检查→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
一、复试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次调剂及复试工作方案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批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总体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及一批复试部分专业淘汰生源情况,现将二次调剂及复试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二、组织工作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硕士生调剂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在研究生学院,工作人员由研究生学院相关教师担任。2.各院、部要以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单位,成立由该学科负责人、相关导师及有关教师组成的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全面负责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三、工作流程1.调剂信息发布:由研究生学院结合本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统一测算,于研招网、学校官网统一发布硕士生调剂缺额信息,分专业(研究方向)缺额优先进行校内调剂,如校内调剂后仍有缺额,接收外校考生调剂。2.志愿填报:调剂考生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研招
二、组织工作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即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在研究生学院,工作人员由研究生学院相关教师担任。2.各院、部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院、部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自硕士生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3.各院、部要以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单位,成立由该学科负责人、相关导师及有关教师组成的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在各院、部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细则、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
二、组织工作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即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在研究生学院,工作人员由研究生学院相关教师担任。2.各院、部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院、部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自硕士生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3.各院、部要以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单位,成立由该学科负责人、相关导师及有关教师组成的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在各院、部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细则、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
二、组织工作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即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在研究生学院,工作人员由研究生学院相关教师担任。2.各院、部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院、部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自硕士生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3.各院、部要以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单位,成立由该学科负责人、相关导师及有关教师组成的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在各院、部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细则、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
二、组织工作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即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在研究生学院,工作人员由研究生学院相关教师担任。2.各院、部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院、部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自硕士生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3.各院、部要以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单位,成立由该学科负责人、相关导师及有关教师组成的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在各院、部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细则、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