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单独测试招生考试中,若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院单独测试招生考试中,若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测评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录取原则和办法:(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二)录取办法:1、75个贫困县区: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两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
4.所在学校开具的是否有违纪现象的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以上材料所有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4)所在学校开具的是否有违纪现象的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以上材料所有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以上材料所有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以上材料所有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所在学校开具的是否有违纪现象的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问:高职单独测试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待遇是否相同?答:高职单独测试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只是入学考试的方式与普通高考不同。被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教学管理、奖助学金评定及就业推荐等所有环节上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对待。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的毕
1.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违纪处理办法(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测试,对在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和入学资格,并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二)凡在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关于考试违纪的处理办法:学院单独测试招生考试中,若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学院单独测试招生考试中,若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
关于考试违纪的处理办法:(一)学院单独测试招生考试中,若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实行小组负责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谁签字,谁负责”。所有考生资料均要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