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考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填涂答题卡)、黑色签字笔和橡皮;考生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指定的位置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和报名号等信息;报名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3.已经被我院拟定录取,但因漏填或错填自治区考试院志愿而未被正式备案录取的中职生;
5.考生应根据安排的考试地点,提前熟悉考场,并于考试前到达考试地点,以免误场。
(六)正式录取各招生院校将预录名单(含递补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5月20日前,经考试院备案确认的正式录取名单将在各招生院校网站和广西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获得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2.考试时间: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10考试地点: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B区德润楼101教室
3.进入考场时间:下午14:40开始,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户口原件、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生名册》上签名。
(五)正式录取在5月10日前,我院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11.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传递文具、用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4.正式开考30分钟(即15:30分)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