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九条选拔程序1.书面评审: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2.综合测试:视报名情况组织笔试和素质测试。(1)笔试:如通过书面评审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6倍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如通过书面评审考生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6倍,则不安
第六条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一定学科特长、美术特长或其它才能的高中毕业生。1.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2.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C等(含)以上;3.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素质评价均为等(含)以上。
第八条报名方式1.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2.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3月1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招生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填写并提交《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3.书面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不需另加封
(1)网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后,由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第一条学校校名宁波工程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1058浙江省代码0028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校名:宁波工程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1058,浙江省代码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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