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由考生和所在中学填写完毕后,加盖中学公章,并于2015年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邮件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预留备份)。

相当于内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参照附件所示体检表具体项目(点击下载体检表样表)。

7.体检表(见附件,需到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凡未进行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考生无资格参加复试。

4.体检表复印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项目参照高考体检)。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以特快专递于2011年12月28日前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封面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寄到情况。材料一律不再退还。凡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4、体检表复印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项目参照高考体检)。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于2012年12月30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4.体检表复印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项目参照高考体检)。以上均为必需材料,凡材料不齐全者,视为申请无效。考生须将保送生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以特快专递于2011年1月10日前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封面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材料一律不再退还,请预留备份。)

4.体检表复印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项目参照高考体检)。以上均为必需材料,凡材料不齐全者,视为申请无效。考生须将保送生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以特快专递于2009年12月25日前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封面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材料一律不再退还,请预留备份。)

5.体检表原件及化验单(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以报到日为准,两个月内的有效)历届生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4.体检表的原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申请材料由考生和所在中学填写完毕后,加盖中学公章,并于2014年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邮件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预留备份)。

5.体检表的原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申请材料由考生和所在中学填写完毕后,加盖中学公章,并于2013年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不再退还,请预留备份)

4.体检表的原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申请材料由考生和所在中学填写完毕后,加盖中学公章,并于2015年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邮件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预留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