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毕业须达到学校英语水平相关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2.全校各专业[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优秀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全校范围内[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0(加权平均成绩8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15%,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3.我校实行对录取在同一学院相关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0(加权平均成绩7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60%,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各学院所属专业见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转专业办法详见学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cn。
4.本章程如与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二、其他说明1.导师承担的科技项目必须是目前在研的科技项目(合同期内),且是项目第一负责人。导师在研究生院网站“导师管理系统”中上传立项通知书或者项目任务书时,请按照承担项目的级别由高往低排列,系统会自动显示前两项。如没有新附件需要上传,上一年度已上传的附件无需重新上传。2.导师填写发表的论文须是2014年1月1日之后的,且导师是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3.导师务必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招生资格申请的相关内容,一旦发现填报不实,将取消其2018年度招生资格。4.请各招生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招生资格的硕、博士研究生导师,请按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报者做自动放弃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7年南京财经大学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录取进

六、其他博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博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12年)。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具体标准另行规定。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邮政编码

其他说明1、注册入学考生与统招批次考生进校后在学历、学制、学费、专转本、专升本等待遇一样。2、本章程未尽之处,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3、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信息资料上查询。4、

其他说明1、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2、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3、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嵌入式软件技术专业5796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340元/年、中加合

其他说明1、本规则未尽之处,按江苏省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3、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4、毕业证书颁发: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5、本章程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其他说明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校期间除完成正常专业学习外,须参加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活动,严格遵守大学生艺术团及艺术特长生的各项管理办法。

其他说明1、本章程未尽之处,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2、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信息资料上查询。3、本校设有少数民族学生专用就餐窗口。4、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5、本章程由南京科技职

其他说明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须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2.全校各专业(艺术类专业、中加班除外)优秀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全校范围内(不含艺术类专业、中加班)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加权平均成绩85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15%,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3.我校实行对录取

其他说明1.学生毕业须达到学校英语水平相关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2.全校各专业[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优秀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全校范围内[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0(加权平均成绩8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15%,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