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非色盲色弱。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2019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健康要求:报考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3.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健康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执行;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非色盲色弱;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中,对准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非色盲色弱。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