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 地 区 | 年份 | 批次 | 类型 | 分数 | 省控线 |
---|---|---|---|---|---|---|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 江苏 | 2015 | 本科二批 | 文科 | 316 | 313 |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 江苏 | 2015 | 本科二批 | 理科 | 314 | 310 |
学校 | 地 区 | 年份 | 批次 | 类型 | 分数 | 省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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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 江苏 | 2015 | 本科二批 | 文科 | 316 | 313 |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 江苏 | 2015 | 本科二批 | 理科 | 314 | 310 |
1.我校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2.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2年“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022年我校“专转本”招生计划1280人,普通类招生计划1130人,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50人。
注:(1)学校办学地点为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普通类和退役士兵计划专业均在该校区就读。
(2)招生计划及各专业专科阶段学习要求,均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具体专科阶段专业限制见报考系统。学生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1500元,学费和住宿费均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来执行。
1.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时到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修完本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德、智、体等达到毕业要求,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辽宁2015本科三批文科450395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辽宁2015本科三批理科408345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辽宁2015本科三批文科450395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辽宁2015本科三批理科408345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黑龙江2015本科三批理科39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黑龙江2015本科三批文科399--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黑龙江2015本科三批理科39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黑龙江2015本科三批文科399--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黑龙江2015本科三批理科39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黑龙江2015本科三批文科399--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黑龙江2015本科三批理科39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黑龙江2015本科三批文科399--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上海2015本科二批理科358348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上海2015本科二批文科377372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上海2015本科二批理科358348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上海2015本科二批文科377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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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江苏2015本科二批文科31631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江苏2015本科二批理科314310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江苏2015本科二批文科31631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江苏2015本科二批理科314310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江苏2015本科二批文科31631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江苏2015本科二批理科314310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江苏2015本科二批文科31631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江苏2015本科二批理科31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