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2.招生咨询电话:025-、、

第十八条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按《南京医科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执行。

2020东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sb..cn/,咨询电话:,传真:025-52090273。学校纪委监察处投诉电话:025-52090126。

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申请人登录“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提示的“报名流程”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2.面试结果将通过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http://zs..cn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njmuzs

(一)《南京医科大学2015年中学外语类保送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一,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下载填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5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学校通过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n)或校园网(http://www..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

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