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接受社会监督。
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选拔办法(一)面试资格生确定1、我校依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2、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1-4项的报名者,根据奖项与荣誉确定面试资格生;3、对于符合5-6项报名条件者,我校主要根据报名者“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结合综合排名及单科成绩排名,确定面试资格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量化测算方法是“A等级”为10分,“B等级”为7分,“C等级”为4分。4、我校面试资格生总人数不超过

报名条件具备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理科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对医学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2、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或软件开发能力,高中阶段在全国或省级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高中阶段

(二)提供书面申请材料: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申请表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否则责任自负。2.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的考生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年级综合排名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材料;3.申请考生的个人自荐报告(不超过15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医学的认识、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

联系方式网址:http://zs..cn/电子信箱:zj@.cn电话:025-、传真:025-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邮编:210029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2015年3月31日

第十八条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按《南京医科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执行。

六保障措施1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命题测试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面试过程遵守五随机原则全程录音录像选拔办法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3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

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命题、测试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面试过程遵守“五随机”原则,全程录音、录像。选拔办法、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3.考

保障措施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命题、测试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面试过程遵守“五随机”原则,全程录音、录像。选拔办法、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3.考

保障措施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接受社会监督。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3.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