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自2011年开始,在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中开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简称“助学二学历”)试点工作。凡我校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学有余力的本科二年级学生,可在校内再选读一个本科专业(学习),通过规定的考试科目后,在取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第二个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主修专业已修读过的与“助学二学历”专业名称相同、教学要求相同、学分一致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可申请免考。参加“助学二学历”所获学分,均可充抵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
“助学二学历”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大学生就业竞争力搭建了平台。学校每年针对“助学二学历”学生开展奖学金评比。
9.你校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如何?答:我校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展与海外高校的友好合作关系,分别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丹麦、加拿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69所高校开展合作办学、教师交流、学生交流、合作科研、师资培训等合作项目。我校大力开展学生国际交流,实施跨境教育,培养国际化人才。分别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中密歇根大学、温斯洛普大学、硅谷大学,英国莱斯特大
3.你校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的情况如何?答:我校2016年面向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安排乡村教师招生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列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定向招生。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参加今年全国统一高考,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的定向志愿。招生时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录取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师范生,在入学
1.你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安排情况如何?答:今年我校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新生6517名(不含杏林学院),其中在江苏省招收4421名,在北京、上海、天津、新疆和西藏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招生计划2096名。
8.你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答:我校位于长三角经济区,毕业生就业区位优势明显。学校专业门类齐全,与地方经济发展结合紧密,社会需求旺盛。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创建就业基地,拓宽就业渠道,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优质高效的双选平台。近年来,我校毕业生总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我校多次被江苏省
9.你校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如何?答:我校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展与海外高校的友好合作关系,分别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丹麦、加拿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14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50多所高校开展合作办学、教师交流、学生交流、合作科研、师资培训等合作项目。我校大力开展学生国际交流,实施跨境教育,培养国际化人才。分别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中密歇根大学、夏威夷太平洋大学、温斯洛普大学、硅谷大学,
1.你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安排情况如何?答:今年我校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新生6275名(不含杏林学院),其中在江苏省招收4317名,在北京、上海、天津、新疆和西藏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招生计划1958名。
3.你校按类招生的情况如何?答:按类招生是指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的专业合并成一个专业大类制订招生计划,并进行统一招生录取的一种招生模式。考生填报志愿时,将该专业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即可。按类招生后实行按类培养,学生在低年级时不分专业,按照学科群设置共同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课程,以夯实基础;到高年级时学生可在大类所包含的专业范围内,根据学校资源、自身条件和就业状况,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定专
8你校开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情况如何答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自2011年开始在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中开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简称助学二学历试点工作凡我校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进入二年级时可在校内同时选读一个本科专业学习学制25年通过规定的考试科目后在取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第二个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主修专业已修读过的与助学二学历专业中名称相同教学要求相同学分一致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可申请免考参加助学二学历所获学分均可充抵主修专业培养计
5.你校开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情况如何?答: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自2011年开始,在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中开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简称“助学二学历”)试点工作。凡我校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进入二年级时,可在校内同时选读一个本科专业(学习),学制2.5年,通过规定的考试科目后,在取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第二个本科毕业
5.你校开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情况如何?答: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自2011年开始,在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中开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简称“助学二学历”)试点工作。凡我校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学有余力的本科二年级学生,可在校内再选读一个本科专业(学习),通过规定的考试科目后,在取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第二个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