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无异议,终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与我校签订《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诚信承诺书》,未签订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联系方式1、电话:(0513)(兼传真)2、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邮编226019)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3、网址:zs..cn4、电子信箱:zsb@.cn
6、入选资格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参加学校综合评价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高低择优认定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候选考生。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考生条件分(满分为30分)按照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200%,择优确定学校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人,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
2、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4月30日前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8、志愿填报考生须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6月27日-29日将我校填报为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2、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邮编226019)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人数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2015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
⑨考生签订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2)。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专项测试时必须出示并接受审核,无材料原件或材料原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专项测试。
⑨考生签订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2)。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专项测试时必须出示并接受审核,无材料原件或材料原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专项测试。
⑧考生签订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一);邮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6019。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2018年2月25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南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我校专项测试时必须出示并接受审核,无材料原件或材料
7、签订承诺书经公示无异议,终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与我校签订《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诚信承诺书》,未签订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