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有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面试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
(四)符合我院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证明需有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八条、考试方式及安排考试方式分为面试、符合免笔试条件公示;面试、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笔试)两种形式。考试流程为:所有考生首先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且具备推荐免笔试的考生公示后进入录取环节;面试合格但不具备推荐免笔试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合格具备以下条件可直接免试录取。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个人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可免试直接录取至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关的
培养方式及待遇通过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习形式、毕业证书、奖助学金以及就业推荐等方面享有国家规定的高职大学生同等待遇。
第七条为方便考生,面试在报名确认时一并进行,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九条考试地点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科目及分值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有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面试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
考试科目及分值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有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面试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面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考试科目及分值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面试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面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考试科目及分值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有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面试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
考试科目及分值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有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面试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