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自主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716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地点:宁夏吴忠市教育园区
基本情况: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坚持高职、中职、学历教育及培训和技能鉴定等多层次办学,具有颁发全日制职业技术大、中专层次学历证书和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资质。
学院占地1000亩,有教职工402人,全日制在校生6500余人。初步建成了价值5258万元,可供数控与机械加工、机电、财会、护理、服装、食品加工、钢琴、舞蹈等15个专业100余个实验室及实训车间。
学院设有“五系三部一校”,即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艺术系、外语系、教育系、中等职业教育部、教育与培训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昊通驾校。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与中阿国际商贸城、内蒙古庆华集团、北京北辰集团、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太阳山能源化工城、青铜峡新材料产业城、宁夏联通公司、宁夏多维药业、吴忠仪表等区内外企事业单位建立了100多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与红寺堡工业园区、太阳山工业园区、金积工业园区、宁夏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吴忠电信、宁夏联通公司、宁夏汇川责任有限公司、宁夏嘉泽发电集团等68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与宁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9家区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帮助毕业生优质就业。学院连续多年就业率在95%以上,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学前教育、会计电算化、室内设计技术、市场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98%以上。
第五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的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自主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自主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监督电话:0953―2668531
第八条招生计划为23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按各专业实际报名考试测试成绩合格人数进行调整,招生总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其转入统招计划。
第九条自主招生的各专业分类招生人数如下表: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科类学 费1市场营销3年20高职类4200元/年2会计电算化3年303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20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155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3年106学前教育3年807室内设计技术3年208应用阿拉伯语(商贸服务方向)3年159文秘(办公自动化方向)3年1010英语教育3年10总计划数 230
第十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5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高职类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取得考生号的中职(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
1、报考我院高职各专业的固原地区及同心、红寺堡、盐池、海原九县的考生,第一学年减免学费400元。
第九条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会计电算化3年人间:6006人间:市场营销3年电子商务3年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现代纺织技术3年K学前教育3年室内艺术设计3年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穆斯林用品设计方向)3年应用阿拉伯语(商贸服务方向)3年K英语教育3年文秘(办公自动化方向)3年护理3年45小计270
第十五条现场确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一)《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二)《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符合学院免笔试录取条件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证明需有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现场确认地点:宁夏民
第十四条报名考生于3月7日-3月19日登录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栏目(www..cn)下载并填写《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本院考生加盖系部章即可)、《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三)政策加分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系别专业名称学制学历计划数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学费艺术系学前教育三年大专40高中、职高应往届毕业生全区3400元/年外语系应用阿拉伯语三年大专30高中、职高应往届毕业生全区3400元/年
第五章招生对象和条件第十一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第十二条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4月9日,逾期不予补报。第十三条参加2015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高职类报名考生均可到我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招生就业处)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报名,填报《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签定《考生诚信承诺
第十四条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考试工作在宁夏教育厅和宁夏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试由文化基础课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地点设在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情况也可以设在考生相对集中的市县。(一)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及时间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考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二)综合素质测试项目及时间综合素质测试项目:职业适应性与职业技能等综合素质面试。测试时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第二条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接受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院全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71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地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自主招生工作。第二条学院自主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院全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71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地点:宁夏吴忠市教育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