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1.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以及学校不同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同类别单项奖学金、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等。2.设立新生奖学金,在山东省文史和理工类本科二批第一志愿被录取,成绩超过本科一批线50分的考生,入学经复查合格后可获得奖励10000元。3.设立优质生源基地新生
第十九条 美术类各专业执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1.在山东省内投档考生中,学校分文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在山西、黑龙江、天津、广西各省份投档考生中,学校分省份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的相关工作。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532-。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及
第十条办学条件:青岛农业大学是山东省政府举办的公办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学校前身莱阳农学院,创建于1951年,2002年入驻青岛市,所在城阳区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交通发达,是青岛市经济活跃的地带。学校总占地3600亩,校舍建筑面积11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217.96万册,电子图书总量31310GB,校内教学仪器设备值2.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电话:0532-、。:zsb@.cn。3.招生信息网:http://zsw..cn(设有在线咨询)。4.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5.学校网站:http://www..cn。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
4.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
3.招生信息网:http://zsw..cn(设有在线咨询)。
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