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择优选拔并通知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复试。

六、复试复试形式:综合面试(由学院聘请的专家组进行英语面试)。复试时间:1)第一类申请者:2014年9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第二、三类申请者:201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第二、三类申请者:201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第一类申请者:符合推免条件的2015届本科生或符合2015年硕转博条件的清华大学在读硕士生。

五、学习年限及学位普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4年,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5年。在校期间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并达到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4年,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5年。在校期间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并达到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申请方法考生先提交报名材料,经筛选复试后,拟录取学生再进行正式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1.第一类申请者:1)电子邮件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提交至THU-UCB@sz..cnhttp://yz..cn/publish/yjszs/8562/2014//mailto:将报名材料提交至%20THU-UCB@sz..cn,提交后,若没有得到确认回复,请及时电话核实(咨询电话:0755-26036113、26036020)。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如下,逾期不予受理。外校应届本科

⑤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并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材料②、③在附件中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打印,材料①-⑤按顺序装订,规格为A4纸张。

4.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证书(没有则不提供)复印件,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5.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获奖证明等均需提供官方复印件;境外学生需提供英文版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