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自主选拔(包括艺术特长生、部属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录取试点工作资格的高校。录取时间:7月14日—15日。
志愿设置(一)普通文理类1.提前批:本科在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录取过程中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时设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所高校,调剂志愿设3类高校及专业(军事、公安、其他)是否服从调剂。专科设1个高校志愿和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高校志愿均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2.自主招生批: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所报志愿
(六)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招生录取有缺额的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录取时间:9月10日—15日。
(四)本科二批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录取时间:7月26日—8月6日。
(一)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部属及外省属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情况,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身体受限等)退档外,一般不允许退档,录
(三)本科一批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属重点高校、部分省属重点高校、部分高校的7年学制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时间:7月16日—23日(其中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体育类本科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7月14日开始)。
(八)根据教育部要求,2015年自主招生考试安排在高考后进行。
(四)本科二批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录取时间:7月26日—8月6日。
(五)专科(高职)批公安类高校、直招士官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9日—15日。
(二)自主招生批具有自主选拔[包括艺术特长生、部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部属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试点工作资格的高校。录取时间:7月14日—15日。
(二)自主招生批具有自主选拔(包括艺术特长生、部属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录取试点工作资格的高校。录取时间:7月14日—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