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五)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六)学校纪委和监审处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确定。招生计划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确定。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一)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二)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四)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五)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
(一)报考条件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9+3”学校2012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9+3”学校2012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考试内容1.文化基础综合笔试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2013年藏区乡17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命题。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2013年藏区乡17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9+3”学校2012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二)招生专业:2015年“9+3”单独招生专业编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收费标准招生类别数控技术4100元/年人加工制造类焊接技术及自动化4100元/年人加工制造类机电一体化技术4100元/年人加工制造类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5000元/年人公共事务类
(三)2015年4月2日(周四),学校在网上公布可到校参加现场考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根据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和《四川省2015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我校2015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邮政编码:618000咨询电话:0838-、、、(传真)监督电话:0838-学校招生网:http://www.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邮政编码:618000咨询电话:0838-、、、(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一)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二)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四)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五)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一)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二)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四)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五)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