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学费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八、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或学校奖、助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及评定办法另行公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或学校奖、助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及评定办法另行公布。

(一)初试1.初试日期为2015年3月14日-15日(星期六、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3.初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二、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四)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九、学制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本科直博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五年。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本科直博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五年。

七、学制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6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不少于4年。

九、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原则上为3-5年,长不超过6年。

九、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原则上为3-5年,长不超过6年。

九、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原则上为3-5年,长不超过6年。

六、学制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