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要求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毕业时可参加就业派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5年9月1日);(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5年9月1日);(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到2015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4)党校本科学历除中央党校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参加就业派遣。
十、毕业生就业去向本专业研究生就业去向广泛,适合到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公共组织、科研机构和国际非营利组织等从事决策管理、资讯分析或专业研究工作。就业地域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大都市。
四、研究方向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专业研究方向,如政府监管、经济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社会保障、教育经济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社区与镇村管理、土地利用与房地产开发管理、城镇化与区域一体化、城市国际化战略管理等研究方向。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5年9月1日);
二、课程设置按照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分为主干核心课程和模块化主修方向课程。其中核心课程讲授MPA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提升学生运用核心概念、理论、方法、工具解决现实难题。主修方向课程突出不同管理领域内的专业知识技能,为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社会需求自行选择课程创造条件,提升职业发展能力。
1.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的考生要求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毕业时可参加就业派遣。
一、培养目标贯彻学校“立足首都、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宗旨,从经济类院校特点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出发,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现代管理理念、公民社会服务意识和战略思维,能够创新性解决城市复杂系统难题的公共部门管理精英,培养懂经济、会管理、重实践、高素质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贯彻学校“立足首都、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宗旨,从经济类院校特点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出发,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现代管理理念、公民社会服务意识和战略思维,能够创新性解决城市复杂系统难题的公共部门管理精英,培养懂经济、会管理、重实践、高素质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