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复试参考科目已在备注栏注明,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在复试前1个月公布。
(一)以上报名条件、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有变化,以国务院学位办发布的文件为准。
一、基本条件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接收对象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学风端正,成绩优秀,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4、英语基础较好,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6分),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四级水平的国家其他考试(如专业外语、TOEFL、GRE、LELTS等)。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有关招生要求。
七、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周路12号,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55049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533-2782143
五、优惠政策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在研究生一年级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2、我校录取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正式入学报到后,还可免除研究生一年级学费6000元。
六、其他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已录取的推免生在大学毕业前如有纪律处分、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等情况,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告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申请材料1、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2、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资格考试成绩。4、获奖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复试时提交审核。
四、接收程序1、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填报志愿。2、我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复试通知。3.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复试。4、经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发拟录取通知。5、经公示无异议,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
二、接收专业除国家规定不能接收推免生的学科、领域外(如MBA、项目管理等),我校所有硕士学位授予学科均可接收推免生。